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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山市行政处罚权力网上运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近期出台
  发布时间: 2014/8/31 17:58:17  浏览次数: 2645

信息来源:中山日报 发布日期:2014年08月28日

 

行政处罚需网上办案接受监督


  记者昨日从市法制局了解到,我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管理及执法监督系统已于7月底完成开发,年底将在全市各部门、各镇区全面运行。围绕该执法监督系统,市法制局草拟了《中山市行政处罚权力网上运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网上办案和网上监督作了进一步规范。《办法》经市政府通过后将正式对外公告。
  据介绍,《办法》明确了市属各级行政执法部门、受委托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、行政处罚权力应在执法监督系统内运行,建立市级、部门级及镇(区)级三级执法监督平台。
  《办法》还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网上办案与网上监督的过程、范围等进行了详细说明。从案源登记到调查取证、审查、告知、听证、决定执行、案件移送、案结归档、行政复议申请、案卷评查等全过程都将纳入市执法监督系统内完成,并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统一规范。
  执法监督系统若发现执法异常情况,市法制局、监察局和各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,对相关行政部门发出督办意见,督促整改。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行政过错责任的,由市监察局或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处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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